司机高速路上换轮胎 交警:记 12 分,罚 200

编辑:admin 日期:2021-01-08 09:12:45 / 人气:

车子在高速公路的行驶过程中,司机何某发现左后轮胎没气了,他决定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更换备用轮胎。但他觉得自己换胎时,位于行车道一方不安全,于是就在路上掉头后停在应急车道上,左轮胎正好紧邻路面内侧。
1月1日上午10时许,四川高速交警五分局六大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了这辆停在急车道上换轮胎的小车,蹊跷的是,其车头与行驶方向正好相反,高速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司机何某处以驾驶证一次记12分,罚款200元。
行车记录仪显示,该车掉头时,多辆车擦身而过
处警民警巩旭告诉红星新闻记者,1月1日正是元旦放假第一天,G93成渝环线绵遂高速遂宁段车流量较大。高速公路五分局六大队大队长谢勇和民警当日上午在遂宁往绵阳方向进行巡逻时,发现了该违法车辆。
当时何某的妻子抱着孩子站在路边,另有两个小孩站在路边玩手机,现场还停着一辆皮卡车。据何某介绍,皮卡车是给他送千斤顶的朋友开来的,自己当时准备驾车从遂宁返回成都,但刚上车就发现车子左后轮胎没气了。为了换胎的时候 " 更安全 ",他把车子就地掉头,让左轮胎靠路内一侧。
民警查看了何某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发现该车停靠应急车道掉头时,路上行驶车辆较多,并均与其擦车而过,十分危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掉头、逆行的都会受到处罚,不仅要被罚款200元,还会一次记满12分。
交警表示,在高速公路发生车辆爆胎需要换胎时,正确的做法是在应急车道停车,在车后方150米处设置安全标志,请救援车将车子拖到就近服务区或者高速路出口进行维修。等待救援时,车上驾乘人员均要退到高速路护栏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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